在原油生產、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往往會出現跑、冒、滴、漏現象。原油具有易燃、易爆、易揮發的特性,如果發生泄漏,由于油氣積聚使油氣濃度達到爆炸極限并遇到火源時,就會引起火災或爆炸事故,甚至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了避免此類事故的發生,在易燃易爆場所都安裝了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以便及時檢測油氣的含量,盡早發現泄漏,發出報警信號,或啟動聯鎖保護系統,將事故損失控制在最低。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作為災害預防的重要設備,在日常管理中并未得到足夠的重視,安仕得分析了固定式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以下簡稱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運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
1、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的基本結構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主要由3部分組成,一是檢測器,采集空氣中的可燃氣體,安裝在可燃氣體釋放源附近;二是控制器,顯示油氣濃度,當達到設定值時,發出警報或其它信號,一般安裝在有人值守的值班室;三是連接部分,是指防電磁干擾的區域電纜或加金屬套管的電纜,將檢測器的信號傳遞至控制器。當檢測器檢測到空氣中的油氣時,將油氣濃度的大小轉化為相應的信號,由連接電纜傳送至控制器,控制器再將電信號轉化為數字信號,在液晶顯示器上顯示出油氣的濃度值,當濃度值大于設定值時,便由蜂鳴器或警示燈發出報警信號并及時啟動聯動系統進行氣體泄漏處理。
2、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的安裝范圍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安裝在原油生產、運輸、儲存、使用的易燃、易爆場所,如:泵房、計量間、閥組區、儲油罐區等。檢測器的具體安裝位置應根據可燃氣體的種類、可燃氣體的性質(如體積質量)、可燃氣體的擴散特性、工藝裝置的特點等來加以確定,它既可安裝在室內,也可安裝在室外;既可安裝在地面附近,也可安裝在房頂,它的檢測范圍覆蓋整個危險區域。
3、運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3.1對報警器報警的錯誤認識
許多人認為:只要檢測器附近有油氣泄漏,就應該發出報警信號,不報警,報警器就可能出了故障,這種認識是錯誤的。
報警器的檢測值是預先設定的,只有可燃氣體濃度達到設定值時,報警器才發出報警信號,并不是有油氣泄漏就報警。
3.2可燃氣體報警器自身防爆設施損壞
在使用中,有防爆密封件損壞、松動、防爆管破裂等設施損壞而無人問津的現象。
報警器的安裝地點屬于易燃、易爆場所,特別是檢測器直接與現場的可燃氣體接觸,如防爆設施損壞而未及時維修或更換,當油氣泄漏時,不但起不到防災的作用,反而成了火源點。
3.3檢測器無防水罩或防水罩損壞
在使用過程中,隨意摘掉防水罩或防水罩損壞不及時更換的現象。
檢測器有時露天安裝在罐區、露天閥組、露天泵房等區域;也有時安裝在室內距地面0.3~0.6m高處,下雨或沖洗地面時如防水罩失效,水進入檢測器,影響檢測器壽命或損壞檢測器。
3.4無對應的檢測器分布圖
控制器操作柜上無檢測器分布圖,當有報警時,無法及時、準確地確認報警檢測器的位置和氣體釋放源的位置。
檢測器的有效檢測距離在室內不得大于7.5m,室外不得大于15m,在許多危險裝置區域的檢測器不止一個,為了便于準確、及時地判斷氣體釋放源的位置,在控制器操作柜上應有檢測器分布圖。
3.5隨意更改檢測器的位置
在生產裝置改造時,隨意改動檢測器的位置,造成檢測器靈敏度降低或裝置區出現檢測死角。
在改建、擴建過程中,不考慮檢測器的作用和檢測范圍,隨意更改檢測位置,必然會造成檢測位置重復或出現檢測不到的地方。況且,在拆裝的過程中,由于震動等還可能造成檢測器靈敏度降低。
3.6檢查不到位
在實際使用中,往往不是檢査不全面就是檢査周期太長,從而導致報警器管理失控。
按照《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的使用規范》,應定期對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進行檢査。檢査內容為:每周報警器自檢試驗系統一次,檢查系統的運行情況;每周進行一次外觀檢查,檢查連接部位、可動部件、顯示器和控制旋鈕,檢査故障燈,檢査防爆密封件和緊固件,檢查探頭有無堵塞,檢查防水情況等內容。
3.7測試方法不當
在測試可燃氣體報警器的可靠性時,直接使用打火機的氣體與傳感器接觸,從而導致氣體傳感器損壞,探測器靈敏度降低或失靈。
4、對策
a)加強安全技術知識培訓,掌握報警器的結構、工作原理。
b)加強報警器自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其防爆性能和防爆等級。
e)定期檢測防水設施,對損壞的報警器及時維修或更換。
d)根據檢測器分布情況,在裝置平面圖上繪制出檢測器分布圖,并在控制器面板上畫出分布圖。
e)在改動檢測位置時,綜合考慮檢測器的有效范圍、釋放源的位置、風險等因素。
f)嚴格按照可燃氣體報警器的檢查要求及檢查周期,對其進行嚴格認真的檢查。
g)在測試可燃氣體報警器時,用異丁烷氣體作為氣源,檢査其工作狀況。
h)設專人管理,健全相關資料,做好維護記錄。